“这次全流程参与案件审理,让我对审理业务及流程更加熟悉,也在审查调查、文书制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近日,被抽调到湄潭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参与审理工作的天城镇纪检监察干部郑继万说道。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为切实解决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水平参差不齐、查办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湄潭县纪委县监委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以“以案代训”为抓手,通过建立跟班学习机制、专题培训、案件互评等方式,从严把好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定性处理关,做深做细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工作,不断提升办案质量。
具体工作中,湄潭县纪委县监委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镇(街道)纪(工)委干部抽调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制度,结合轮训工作安排,组织镇(街道)、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到案件审理室开展实训,每期3个月,让抽调人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文书制作和案卷审理等工作,通过审理尖兵面对面讲、手把手教,抽调人员实打实练,培养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的基层纪检监察精兵。
同时,湄潭县纪委县监委每半年举办一期审理工作专题培训,从审查证据、核实违纪事实、定性量纪等方面进行业务辅导,并对部分疑难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有效解决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能力不强、本领恐慌的问题,不断提升干部的业务能力,真正实现学干结合,以学促干,打造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
此外,湄潭县纪委县监委还组织开展案件交叉互评,定期举办15镇(街道)、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已审结的典型案件进行交叉评查,互相“找茬挑刺”,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工作水平。
据悉,2020年,湄潭县纪委县监委共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参审32人次、参审案件41件,有效缩减了案件平均审理时限。
“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以案代训’相关制度机制,让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以案件质量整体提升为导向,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湄潭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